建設健康中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要推動使用國產醫療設備、突破一批關鍵醫療設備和核心部件等。

支持國產DR等醫療設備走出去、扶持一批國產龍頭、提升國貨的產業化能力和質量水平、建立一批國產醫療設備應用示范基地等。

建設健康中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發展開辟了廣闊前景,推動供給側改革制造業升級,促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為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發展帶來了有利時機。

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進一步以問題和目標為導向,擴寬支持國產醫療設備發展應用的領域,健全完善創新、生產、配置、臨床應用等各環節的政策支撐體系,強化研發生產與推廣應用的結合,調動各方積極性,提高國產醫療設備市場競爭力,推動國產設備“走出去”步伐。

要深入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創新工作方式,加強協同配合,出臺有力措施,引導和支持健康產業發展,進一步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產業創新發展。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一是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主動作為,努力開拓國產醫療設備發展應用新局面;二是要聚焦,突破瓶頸,將應用帶動與技術驅動結合,組織企業和用戶開展聯合攻關,切實提高國產醫療創新設備如內窺鏡攝像機的技術水平,保證健康中國戰略實施;三是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切實完成既定目標和任務。

主要擴寬支持國產醫療設備發展應用的領域,在各個政策環節完善扶持政策,并進一步推動國產醫療設備產業創新發展、提高技術水平等。

自力更生補短板,多生產出氣腹機等創新設備

我國醫療器械行業起步較晚,大致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但行業整體發展速度較快,尤其是近10年時間,增速達到百分之23,遠高于全球百分之7至百分之8的增速。

我國很多市場絕大多數被國外公司占據,高層次醫療裝備主要依賴進口,成為看病難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國內高層次醫療設備領域而言,核磁、CT、心臟起搏器、支架、大型生化分析儀等高附加值大型設備幾乎被國外大公司壟斷。

中國醫療器械產業要實現彎道超車,既要走民族產業自力更生、奮發圖強之路,也要開拓視野、引入外力,借合作達共贏。

要自力更生補短板。突破封閉思維,與國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展開校企合作、院企合作。前者發揮資金、硬件和市場運作優勢,后者發揮人才和科研優勢,協同合作,讓科研成果走出實驗室,或聯合開展課題研究,或外包科研任務,或促成科研成果的產業轉化。

要體現合作共贏促提升?!白叱鋈ァ?,通過資本運作進行海外并購,將行業技術納入麾下,但壓力在于并購后的整合、工作。進一步鞏固和完善了全球業務布局,加速推進其國際化進程?!耙M來”,引進全球技術團隊進行技術本土研發轉化。如果企業能吸引這些技術人才加盟,集中力量攻克技術難題,會帶動國內整體研發水平的快速上升。

基于現階段國產品牌與國際品牌在技術上的巨大差距及產品更新迭代的頻率,建議醫療器械產業不妨借鑒家電行業曾經走過的“合作生產-自主開發-品牌超越”之路。

像是南京利昂以國內企業的渠道優勢、市場優勢和政策優勢換取國外企業的技術優勢,實現雙方合作共贏,生產出氣腹機、醫用冷光源等好的耐用設備。而國際合作生產模式也是國家相關部門認可鼓勵的。作為地方政府,要樂意為產業的提振配套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打造專公共服務平臺,使企業集中優勢資源于產品的研制生產,促產業快速提升,使百姓享受到高質低價的醫療服務。

醫療器械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集中整治8大違法行為

CFDA決定對醫療器械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開展集中整治,整治的對象包括8大違法行為。

那么對于這8大違法經營行為,利昂醫療DR廠家的總工程師就帶大家來看看理應受到何種懲處呢?

對從事醫療器械經營來說,直接的兩大處罰依據是《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前者是國務院行政法規,后者則是CFDA的部門規章。

不過,這倆都屬于行政處罰范疇,在它們之外還有《刑法》。凡是嚴重到構成犯罪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還得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下為相關行政處罰規定:

1、從事醫療器械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給不具有資質的經營企業或者使用單位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從不具有資質的生產、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的。

法律責任:

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2、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未按照規定進行整改的;擅自變更經營場所或者庫房地址、擴大經營范圍或者擅自設立庫房的。

法律責任:

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3、提供虛假資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未辦理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資料的、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

法律責任:

提供虛假資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由原發證部門撤銷已經取得的許可證件,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5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及企業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

未辦理備案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一款,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會公告未備案單位和產品名稱,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備案時提供虛假資料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二款,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向社會公告備案單位和產品名稱;情節嚴重的,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

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由原發證部門予以收繳或者吊銷,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4、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的,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效期屆滿后未依法辦理延續、仍繼續從事醫療器械經營的。

法律責任:

未經許可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效期屆滿后未依法辦理延續、仍繼續從事醫療器械經營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及企業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

5、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二類、三類醫療器械的,特別是進口醫療器械境內代理商經營無證產品的。

法律責任: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及企業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6、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符合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的;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

法律責任: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的醫療器械;違法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7、經營的醫療器械的說明書、標簽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未按照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標示要求運輸、貯存醫療器械的,特別是未對需要低溫、冷藏醫療器械進行全鏈條冷鏈管理的。

法律責任: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8、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從事二類、三類醫療器械批發業務以及第三類醫療器械零售業務的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銷售記錄制度的。

法律責任: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由縣級以上藥監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不是所有國產醫療器械都比國外落后

我國醫療器械市場已經比較龐大。

整體來看,我國醫療器械科技創新水平依然比較落后,特別是高層次醫療器械市場基本上被國外壟斷。這種情況有一定的客觀原因,比如整個產業的底子薄、起步晚,在生產工藝、檢驗檢測、審批監管等方面與國外存在較大差距,另一方面和我們的政策不完善、執行不到位也有關。典型的就是招標定價環節存在諸多亂象。

招標的時間也比較亂,有的地方一年招一次,有的地方兩年招一次,有的三年五年才招一次,企業難以應對。

醫療器械的招標定價也不統一,同樣一個產品在省內各地區的價格不統一;一味的低價政策,先上市的原創產品定價低于后上市的跟進產品,嚴重影響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價格制定體系比較僵化,CPI在漲,人力成本也在漲,可招標價格連續幾年不做調整;新進來的外省市產品可以定一個新的價格,而本省市原來的產品招標價不動。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國內國外產品同質不同價。不是所有國產醫療器械都比國外落后,比如國產DR內窺鏡攝像機在質量上幾乎沒差別,但是進口產品的定價幾乎是國產產品的2倍,嚴重挫傷國產醫療器械企業的創新積極性。

醫療器械是國家推動的健康服務業中的支柱產業,也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為此建議規范醫療器械招標采購市場,嚴格執行國家衛計委出臺的招標采購政策,減少招標環節,統一定價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科學地、及時地調整定價,給企業留出一定利潤空間,保證企業良性發展。

洋品牌一家獨大的局面一旦形成扭轉過來就比較困難。國家應啟動重大專項扶持國產醫療器械創新;企業創新也要與國際接軌。對于質量穩定的國產醫療器械,政府部門也應該通過招標采購、醫保報銷等手段引導提高使用率。醫生也要及時推介,作為患者也應逐漸轉變思想,并不是所有醫療器械都是進口的好,有些國產產品質優價廉,是值得信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