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企業在調整產業結構和兼并重組過程中有關許可事項的辦理流程

南京利昂醫療表示為促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簡化企業在調整產業結構和兼并重組過程中有關許可事項的辦理流程,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境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跨省新開辦企業時辦理產品注冊及生產許可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且涉及多個跨省生產場地的,按照以下情形辦理:

(一)對注冊證持有企業,其住所在A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同),生產場地在A省和B省(如企業有多個跨省生產場地,除A省生產場地外,其余也統稱為B省,以下同),且每個生產場地均能完整獨立生產產品的企業,現按照有關規定在B省原生產場地新開辦企業,繼續生產同樣產品,并取消A省生產場地的情形;或對注冊證持有企業,其住所在A省,生產地址僅設在B省,現按照有關規定需辦理在B省原生產場地新開辦企業,繼續生產同樣產品的情形。

1.對于以上情形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由A省企業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理注冊證上注冊人名稱登記事項變更和取消A省生產地址的登記事項變更(如有),辦理時不需提交生產許可證。

注冊變更后,由B省新開辦企業向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生產許可申請,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及注冊變更文件,依據《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附錄,對相關產品進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全項目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同時A省企業向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注銷原《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2.對于以上情形的二類(氣腹機等)醫療器械,由B省新開辦企業向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B省新開辦企業取得產品注冊證后,向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生產許可申請,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附錄,對相關產品進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全項目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同時A省企業向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注銷相關產品注冊證書及原《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二)對注冊證持有企業,其住所在A省,生產場地在A省和B省,且每個生產場地均能完整獨立生產產品的企業,現擬取消B省生產場地,在A省原生產場地繼續生產同樣產品的情形。

對于以上情形的醫療器械,由企業根據產品類別向相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證上生產地址登記事項變更,辦理時不需提交生產許可證。

企業應根據醫療器械注冊證變更情況,向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醫療器械生產許可,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新的《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進行審核,發給新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開始期自發證之日起計算。

(三)對注冊證持有企業,其住所在A省,生產場地在A省和B省,且每個生產場地均能完整獨立生產產品的企業,現擬除保留A省生產場地外,按照有關規定在B省原生產場地新開辦企業,在A省和B省生產場地分別繼續生產同樣產品的情形。

對于以上情形的醫療器械,A省企業根據產品類別向相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證上生產地址登記事項變更,辦理時不需提交生產許可證。B省新開辦企業根據產品類別向相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注冊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對該項注冊申請不收取注冊費。

B省企業取得產品注冊證后,向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生產許可申請,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醫療器械注冊證,依據《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附錄,對相關產品進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全項目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同時A省企業向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醫療器械生產許可,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新的《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進行審核,發給新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開始期自發證之日起計算。

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在兼并、重組過程中涉及跨省辦理產品遷入遷出的,按照以下情形辦理:

對注冊證持有企業住所在A省的,擬將A省企業的注冊產品全部生產過程轉移至B省,由B省企業根據產品類別向相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B省企業取得產品注冊證后,向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生產許可或變更申請,B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醫療器械注冊證,依據《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附錄,對相關產品進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全項目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或變更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增加《醫療器械生產產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所列品種。同時A省企業向A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或變更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核減《登記表》所列品種。

三、上述涉及注冊申請的,除本條所列下述資料外,其余注冊申報資料可提交A省企業的資料,并經A省企業同意用于B省企業注冊申報,具體如下:

醫療器械(不含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中的證明性文件、醫療器械之類基本要求清單、生產制造信息、產品技術要求、產品注冊檢驗報告、說明書和標簽樣稿、符合性聲明應當為B省企業的。

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中的證明性文件、生產及自檢記錄、產品技術要求、產品注冊檢驗報告、說明書和標簽樣稿、符合性聲明應當為B省企業的。

如果A省企業注冊證無產品技術要求附件的,則核發的B省企業注冊證“附件”欄將“產品技術要求”改為“注冊產品標準”。該注冊證延續注冊時,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實施〈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和〈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械管〔2014〕144號)中有關規定辦理。

四、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跨省設立生產場地的,應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及時辦理備案。

五、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在省內跨區域兼并、重組等情形所涉及的產品注冊及生產許可的辦理參照執行。

企業對創新的規則和合理的回報環境有著更深的訴求

放眼過往,從歷次的規劃,到七大戰略新興產業,再到《中國制造2025》,但凡歷次對制造業出臺重大扶持規劃,醫藥行業從未缺席,并一再被寄予厚望。

不可否認,中國醫藥行業創新能力的快速提升過程中,政府資金的投入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不過,對整個行業的創新提升來說,期待政府出臺重要的舉措恐怕未必就是錢,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政府的資金投入能起到的作用其實有限。

利昂醫療表示醫藥創新離不開政府的努力,這一點毋庸置疑,然而,政府該推動的到底是什么?可能還不是資金投入,而是為資本投入創造回報的環境。

為資本投入創造回報的環境。

當今的中國產業環境并不缺乏資本,尤其對于醫藥行業,大筆的資金愿意進入,也催生了諸如內窺鏡攝像機等創新設備。

公眾對健康的需求,是資本進入醫藥行業并獲得回報的信念。盡管如此,從投入到回報依然面臨較大不確定性——這就是產業環境的不完善。各自為政乃至唯低價招標、地方保護、以往冗長的審評審批等,都增加了醫藥不確定性。無論是企業或是資本,莫不頭疼于此。

事實上,企業的期望是政府能夠制定好的規則,使企業的投資能夠獲得應有的回報。

只要規則確立,回報的環境明確,資本就能自行解決投入的問題。政府的核心產業規劃舉措,應是用規則來撬動資本,推動產業前進方向。

說到底,企業對創新的規則和合理的回報環境有著更深的訴求。

類似扶持資金“撒胡椒面”這樣普天同慶的利好,從來都不是利好,唯有嚴格規范管理、能促優勝劣汰的政策舉措,才是行業的福音。

創新成果從來都不是規劃出來的,政府可以在大方向上有所指引,但如果要開發多少個創新藥,那就是計劃經濟的思路了。在資本充裕、萬眾渴望創新的今天,政府應該多思考產業規則可以如何指引,產業環境如何完善,扮演好“裁判員”的角色。

截至目前,我國有現行的醫療器械標準1599項

12月1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明年擬制修訂的94項醫療器械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其中,制定60項、修訂34項,標準性質建議為強制性標準6項、推薦性標準88項。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了解,這94項擬制修訂的醫療器械行業標準是國家藥監局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遴選,并經公開征求意見和專家論證后確定的。

對于監管急需、基礎通用、高風險產品標準和戰略新興產業等相關領域標準優先立項。

醫療器械行業標準是指由國家藥品監管部門依據職責組織制修訂,依法按程序發布,在醫療器械中不管是醫用DR還是氣腹機等設備,從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等活動中遵循的統一的技術要求。

按照《“十三五”規劃》有關“醫療器械標準提高計劃”,國家藥監局每年組織開展100項左右的醫療器械標準制修訂工作。

從國家藥監局器械注冊司獲悉,截至目前,我國有現行的醫療器械標準1599項。

其中,國家標準219項,行業標準1380項。

隨著醫療器械標準體系不斷完善,覆蓋面、系統性不斷提升,以及對監管的支撐持續加強,我國醫療器械標準與國際醫療器械標準一致性程度持續提升。

近年來,我國出臺一系列鼓勵科技創新的利好政策,為推動創新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動力

從一張白紙起步,我國的藥械研發生產自改革開放后逐步走上快車道,近年來快速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

改革開放初期,醫藥產業迫切需要更新換代,企業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逐漸緊密,一批新藥研制出來并順利上市。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醫療機構才逐漸裝備CT、磁共振等設備,而PET-CT等大型設備的配備使用不足20年。

如今,我國醫療設備的裝備情況不可同日而語。自2016年年底開始,我國醫療設備資產總值占固定資產總值的比例已經超過百分之50。隨著裝備水平和技術含量的大幅提升,醫療服務水平有了質的飛躍。心臟支架、內窺鏡攝像機、腦起搏器、微創外科等醫療設備的出現,為很多病提供了全新的治療手段。

改革開放也為醫療設備民族產業提供了加速發展的機遇。此前,我國沒有多少醫療設備企業,幾乎清一色進口產品。經過40年的學習、積累與發展,國產醫療設備已經在基層普及,并開始進入大型,但我們要正視自己在核心技術、技術及產業等方面的不足,一步一個腳印地追趕。

經過改革開放后大約10年的積累,我國醫療設備行業開始進入技術型產品的研發生產階段;之后30年,在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科技創新企業諸多優惠政策,如今某些國產醫療設備在國內市場的占有率已經超越進口品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涌現出南京利昂醫療等一批醫療設備高科技企業,產品線逐漸從基礎設備向高層次設備覆蓋。中國醫學裝備協會副理事長王東升表示,我國生產的低中端醫療設備,性能和品質與進口產品相比已無明顯差別,甚至某些方面的表現優于進口產品;在高層次設備領域,已有多家企業推出多款產品,正在接受臨床檢驗;但高能放療設備等部分技術更為復雜的前沿高層次產品,尚不能實現國產。

近年來,我國出臺一系列鼓勵科技創新的利好政策,為推動創新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動力。